2023年4月10日,智利众议院批准了将每周工作时间制从45小时减少到40小时的法案(第11179-13号议案),并送交颁布。然而,该法案包括对工作时间制和休假制度的多种重要修改,其中一些内容如下:
一、普通工作时间制的缩短
普通工作时间制将从45小时减少到40小时。该修正案将自法律于《国家公报》上公布之日起,在5年内逐步实施。在法律生效后一年后普通工作时间将减少到44小时,第三年应减少到42小时,最后应减少到40小时。
工作时间制的减少必须经双方同意。如果没有协议的,雇主必须在不同的工作日之间按比例减少工作时间。
二、工作时间分配的灵活性
根据规定,可以每周规定工作40小时,也可以规定在4周里平均工作40小时。后者,每周工作时间最多为45小时,但在4周内不能有连续超过2个工作时间是45小时的周。
同样,法律还规定普通工作时间制可分配在4天、5天或6天内,为4x3的工作制提供了可能,而这不需要劳动局批准。这将自法律于《国家公报》上公布后的第五年起生效,除非公司提前将其普通工作时间减少到了40小时,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以从适用工作时间为40小时制的那一刻起实施这一改变。
三、不受普通工作时间制限制的情形
在我们认为最重要的事项之一,便是《劳动法典》第22条的修订,其减少了员工可被排除在固定工作时间制之外的法定事由。因此,只有作为管理人员、行政人员、拥有行政权力的代理人以及所有因其职能性质而在没有直接上级监督的情况下工作的员工,才可被授权排除在普通工作时间制之外。目前条例中提到的其他情况下,可排除在外的可能性也被消除了。
有争议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提出申诉,以决定排除工作时间制的做法是否正确,并且可以就该行政决定向劳动法院提出诉讼。这些修正内容将在法律公布一年后生效。
四、12岁以下儿童的父母和照料者的灵活时间
12岁以下儿童的母亲、父亲和照料者有权享受2小时的灵活时间,凭此他们可以提前1小时开始工作或推迟1小时结束工作。
公司只有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下才可以拒绝使用这一权益。
这一修改将自法律于《国家公报》上公布一年后生效。
五、特殊工作时间制度
法律规定在6个月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必须发布一项条例,确定特殊工时制度和休息制度的分配限制和参数。
只有在每周平均工时不超过42小时的情况下,才可以批准特殊制度,为周期内超过平均40小时的工时制将确立一种特殊的补偿形式。因此,保持工作日和休息日数量相等的12个工作小时的工作时间制(如7x7x12、14x14x12等)的可能性没有被影响。
在法律生效前规认定的特殊制度将继续有效,直到期限届满,但任何一方可以向劳动局申请按照当时有效的普通工作时间制的规定来调整这些制度。
六、用加班时间换取休假天数
根据双方的书面协议,加班可以换取每年最多五个额外的假期天数。每加班一小时,应给予一个半小时的休假天数。
本修正内容自法律于《国家公报》上公布一年后生效。
七、考勤登记
电子操作系统被正式加入到时间和考勤控制的选项中。在这个意义上,劳动局的一项决议将确定电子时间和考勤记录和控制系统所要满足的条件和要求,这些系统必须统一就同一活动进行记录和考勤。
劳动局应相关方的要求将必须对某一系统是否符合上述决议中规定的要件作出裁决。
该修正内容自法律于《国家公报》上公布一年后生效。
八、对某些类别的特殊工作时间制的修改
对以下类别的特殊工作日间制进行了修改和调整:
- 农地员工;
- 飞行和客舱员工;
- 赌场、酒店、酒馆、舞厅、餐馆、俱乐部、酒吧等的工作员工;
- 城市间公共交通工具的司机和服务员;
- 城市间的陆路货运员工;
- 农村公共交通员工;
- 铁路员工人;
- 家政员工(住家和临时的);
- 码头员工和海员;
- 渔船上员工;
- 数字平台的独立个体员工。
九、法律的公布
预计该法案将于2023年5月1日国际劳动节之际予以公布。
作者:奥斯卡·艾特肯(Óscar Aitken)、芙朗西斯卡·科嫡(Francisca Corti)、Francisco A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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